嘉政办字〔2023〕16号香港49码生肖八卦图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23-09189 发布机构: 香港49码生肖八卦图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6-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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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祥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字〔2023〕16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嘉祥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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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4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强富和美”新嘉祥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治理重点。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不按规定道路通行、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拼装、改装和加装非法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城区路口通行规则,主城区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公路力争达到60%以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持续开展社会宣教,加大劝导查纠力度,依法处罚违法者,引导形成依法安全出行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协同共治与重点推动相结合。坚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协力推进,行业、学校、单位、社区示范引领,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巩固成果与补齐短板相结合。将电动自行车治理作为长期工作,保持力度不放松,着力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着力降低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出行意识。

四、治理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通过声屏报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规定和要求,将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行、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停放和充电作为宣传重点,积极营造全民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稳妥落实规范佩戴头盔制度,提示群众购置安全头盔,依法严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8月底前,实现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头盔率达到75%以上,农村公路达到55%以上。

(三)规范提升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客观评估工作成果,固化完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既定任务目标。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1.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本辖区实施工作,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2.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

3. 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 对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县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及自建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宣传、劝导等工作,引导单位职工争做遵守《办法》的先进典型,争取6月底前,本系统内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率达到100%。负有行业、领域主管责任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落实《办法》的具体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1.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头盔率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督促落实干部职工教育管理职责。

2. 县教育和体育局。坚持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借力“警校家”助学模式,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召开家委会、微信群、倡议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提醒学生家长规范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拒绝乘坐超标电动车。

3.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4. 县公安局。根据道路通行条件,规范非机动车通行路径,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有序。提高民警管事率,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推出“市场+公益”机制,与省内外安全头盔生产企业合作推行“爱心头盔”,指定投放点。公安派出所对规模较小场所和村庄、住宅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5.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批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和利用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县有资质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和利用企业名单;利用“六五”环境日等开展废铅蓄电池方面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

6.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备;对已建住宅小区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的驾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等工作;在小区楼宇、宣传栏等位置,通过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办法》内容。

7.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加强停放管理。非机动车应在允许停放的区域规范有序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

8. 县交通运输局。督导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市容环境秩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导使用人规范停车。

9. 县商务局。负责对我县辖区内大型商超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公益宣传引导活动,确保居民安全出行。

10.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从源头上抓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认证、生产、销售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结合部门职责严查电动自行车改装违法行为,确保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负责对有关商铺销售头盔的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

11.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综合治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拒不改正的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

12.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快递、寄递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通过签订责任书、约谈通报、公开曝光等方式,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13. 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高密度、全覆盖的原则,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提示短信,做到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发出《致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办法》,带动社会各界模范遵守《办法》规定。大力宣传倡导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抓好源头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等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路面整治。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强化警种联动,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利用交警“智慧劝导APP”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违反《办法》规定的个人进行曝光,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严格督查考核。治理期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政府督查部门对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红黄蓝通报制度;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及时向各镇街、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单

位要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集中攻坚阶段结束,每周五9时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一天报送本月开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每周、每月工作情况,对在工作实践中创造和形成的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并固化完善治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提升常态化治理质效。

联系人:石东升、王保亮  联系电话:6936331、693635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嘉祥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嘉祥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燕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占成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商敬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全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西渠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卫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成  员:郑玉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理想  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英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刘仰朝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相年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彦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孔志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姜守宇  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           

李存冉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副书记

王利娅  县商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建立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卢立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办

卞玉双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马文利  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朱海陆  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

刘继庄  县联通公司综合部主任

高  涵  县移动公司政企部经理

高淑贞  县电信公司办公室主任

程广轩  嘉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  琳  嘉祥街道党工委委员

许明旭  金屯镇副镇长

赵之来  满硐镇人大主席

王玉夯  纸坊镇人大主席

冯昌链  仲山镇副镇长

欧广周  卧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其礼  孟姑集镇党委副书记

孙守堂  老僧堂镇三级主任科员

褚衍富  黄垓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路敦明  梁宝寺镇副镇长

高  操  大张楼镇副镇长

夏利冬  马村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刘国强  万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任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综合治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撤销,后续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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